要專設檢核長綜合負責執行

 

 

        預算包含之事項,常受市埸變化之影,響與實際情形不符,因此

  不能作長時期之估計,故決定預算期間,應視商業情形是否穩定而它

  .如企業之業務含有季即性,其預算之期間尤須適應營業狀況.預算

  期間以一個營業週期為原則,通常多以一年為限,然後再按各月實際

  情形,編製各月之分配預算,列出每月之預算數,以使預算與實際情

  形符合.

1. 要專設檢核長綜合負責執行

    預算之編製、審查、執行及考核應有一部門專負其責.現代企業

  除設有預算委員會外,另增設檢核長( Controller )一名,專責主管預算、會計、財務三部門之業務,以收三者相輔相成之效.

    編製預算時應就計劃及預算項目重新檢討,每項費用應自零開始

  規劃,以防費用濫支,切不可只就過去之預算金額作增減而已.

(一)          預算編製之程序

     企業通常從事預算編製之順序如下:

    1.編製預算應指定一部門專司其責,通常係由會計部經管預算事宜,亦可由企劃部或他部門專管預算之事宜.

    2.封於預算編製時所需用之報表,應由預算編製部門於編製前

  統一設計 妥,分發各部門使用.

    3.在決定經營方針及工作計劃以前,會計部應根據會計記錄及

  統計資料,將過去銷售、生產、成本、收入及費用等參考資料,列表

  送達各部門.

    4.主管預算之部門會同預算委員會召集各部門負責人及企業高

  組人員,開會研商未來經營方針,根據本身狀況及市埸情形,決定產

  銷政策,以期獲得最大之利潤.

    5.經營方針經確定,後即應通知各有關部門,以便得據以準備

  編製營業預算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