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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工装模具使用
1.1.1.1. 出仓后的工装模具由制造部统一发放到相关班组或责任人。
1.1.1.2. 供应商需领用本公司的工装模具时,由仓管员根据采购订单填写《外发加工单》经总经理或受权人员批准后,才可将模具外发。(如模具属制造单位应办理退仓手续)
1.1.2. 外协工装模具的归还,当供应商归还领用的外协工装模具时,由资材部组织相关人员检验确认后方可入库(有必要时上机试模确认)。
1.2. 工装模具保养
1.2.1. 塑胶类模具使用完后应打上防锈油封存,并定期检查。
1.2.2. 五金工装模具在使用后应清扫干净,封存时在工装模具上加防护油脂,并定期检查。
1.3. 工装模具维修
1.3.1. 公司自制的工装模具或已投产的模具由各制造部进行维修;如需发外维修由制造部门填写《模具修改通知单》并附实物样品(必要时研发提供相关技术图纸),经研发部会签后交资材部安排发外维修.制造部跟进维修进度。
1.3.2. 新开未投入生产或设计更改的模具,由研发部填写《模具修改通知单》并附实物样品(必要时研发提供相关技术图纸),经确认后交资材部安排发外维修.研发部跟进维修进度。
1.3.3. 维修的工装模具回厂时由采购填写《来料样品检验记录表》交此模具维修申请单位,申请维修单位填写《模具试模记录表》和《模具验收单》经批准后交制造单位试模并记录。试模完后将样品及表单交相关单位进行确认(来料样品检验流程)。
1.4. 工装模具的封存和启用
1.4.1. 当工装模具使用完后封存时,必须注明封存日期,并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1.4.2. 启用封存的工装模具时,应检查工装模具的封存日期,若工装模具封存的时间超过半年,则工装模具必须经过QA部检验后方可使用。
1.5. 工装模具报废管理
由工装模具的使用车间填写《报废申请单》,经QA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然后在《工装模具台帐》上注销,并将《报废申请单》及实物移交仓库.
1.6. 记录保存:工装模具相关记录由各车间保存。
2. 相关表单
2.1. 《工装模具台帐》 QR-IV-063-01
2.2. 《工装/模具制作申请单》 QR-IV-076-05
2.3. 《来料样品检验记录表》 QR-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