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板曝露方法

 

試樣

按GB  3186規定,抽取試樣.
6. 試樣板

6.1 材料和尺寸
除另有規定或有關方面協定,試板應使用GB9271 要求的靡光鋼板,尺寸為100MM*150MM,如不需劃痕,也可使用70MM/*150MM的試板
6.2  製板和涂複
除另,應按GB1765的規定帛備試板. 並按GB1764 非破壞性的方法測定干膜厚度 . 試板的背面和周過用衩試產呂或涂層體系涂複. 如果不采用被試產呂來涂複時則需用比被試產品更耐腐的產呂來涂複
6.3  干燥和狀態調節.
       涂複試板按標準規定的時間和條件干燥.除另有規定,應在溫度23+-2度和相對濕度(50+-5)%
 具有空氣循環.不受陽光直接曝晒的條件下,狀態調節至少16H以上, 然后盡快投入試驗.
6.4劃痕的製備
   如需劃痕,劃痕應劃透涂層至底材. 並使劃痕離試板的任一邊大于20MM.除另有規定,應使用BG9286推荐的單刀割器.
7. 試板曝露方法.
7.1  不應將試板放置在霧粒從噴嘴出來的直線軌跡上,可使用擋板止噴霧直接沖擊試板.
7.2  試板在箱內的曝露角度是很重要的,每塊試板的被試表面朝上,與線的來角是20+-5度.
備注 : 當有不同形裝的涂漆部件試驗時,曝露方法.由有關方面商定,如進行這種試驗時,特別重要的是應將這些不同形狀的部件按其使用的正常狀態放置.在此要求下,都件放置應盡可能避免妨礙氣流的流動.如果部件妨礙了氣流的流動,其它試板和部件不能同時進行試驗.
    應當指出,試板涂層的破壞程度隨放置的方位不同而不同,對此應給予適當的考慮.
7.3  試板排列應不使其互相接觸或與箱體接觸.被試表面應曝露在鹽霧無阻礙地沉降的地方.試板最好放在箱內的同一水平面上,以避免液滴從上層的試板或支架上落到下面的其億試板上.
      備注: 最了是定期變換試板的位置.假如在檢查周期時變換位置,需在試驗報告中說明換位方式.
7.4  試板的支架必須由玻璃’塑料或涂漆木材之關的惰性非金屬材料製成. 如果試板需要懸掛,掛具應用合成纖維’棉線或其他惰性絕緣材料製成.
8. 操作條件
8.1  噴霧室內的溫度應為1 噴霧室內的溫度應為35+-2度.
8.2  每一收集器4.1.4中收集的其氯化鈉的濃度為50+-10G/L (3.1) , PH值為6.5~7.2(3.2).在最少經24H周其后開始計算每個收集器收集的溶液,每80CM3的面積,應為1~2ML/H
8.3  已噴霧過的試驗溶液不能再用.
8.4 如果本設備已經作過不同于本試驗規定的試驗,則在試驗前必須充分清洗干淨.
9 試驗步驟
9.1  按第8章規定的條件,進行調試.
9.2  按第7章規定,將試板(或部件)排放在噴霧室內.
9.3  關閉噴霧室頂蓋,開啟試驗溶液貯罐閥,使溶液流到貯槽,進行試驗.在整個試驗周期內,連續進行噴霧.
9.4  除了檢查重排或取出試板;檢查及補充貯槽中的溶液;或按第8章規定作必要的記錄,方可停止噴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