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员工培训

 

基本培训要求

7.2.1新进员工培训

7.2.1.1新员工进厂时填写《人事登记表》后,进行上岗基础教育:包括公司概况、厂纪厂规、方针目标、安全、5S、质量意识等培训内容,在入厂一个月内,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按照《员工手册》进行培训。

7.2.1.2岗前技能培训:包括所在岗位相关作业文件、注意事项、相关设备性能、操作过程、现场实际作业等培训内容,由所在岗位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

7.2.1.3通过教育和培训,使员工意识到:所在岗位工作活动中实际的或潜在重大质量影响,以及可能产生的质量事故;按体系文件操作的重要性及不按文件操作可能导致的后果,个人工作质量改进可能为企业带来何种效益。

7.2.1.4特殊工序、关键人员培训。如内部质量审核人员、计量管理人员、电工等都必须按国家资格承认,公司质量部检验人员资格由公司管理代表或总经理承认即可。

7.2.1.5由所在岗位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在上岗前实施,合格后上岗。

7.2.2管理人员培训

7.2.2.1企业质量、程序文件知识培训,在入厂一个月内由所在部门组织进行。

7.2.3转岗人员培训(同7.2.1

7.2.4在岗人员培训

     岗位技能的加深及强化,按培训计划实施。

7.2.5培训计划及培训的实施

7.2.5.1人力资源部每年根据公司发展方向和基本培训要求,制定下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对象、时间、内容、讲师、教材、培训、考核方式等内容),经